114年文化部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交流計畫
宗旨: 為鼓勵各類文化人才出國從事駐村創作與交流,特定本要點。 獎補助對象說明: 一、遞件資格:申請補助者應具備之資格 (一)具備中華民國國籍,無兵役或其他法律限制出國者。 (二)非在學學生(含碩、博士生、休學者)。 (三)具備英語或所駐村國之語言溝通能力。 二、 各類文化人才應具備之專業資格條件: 詳參「文化部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交流計畫作業要點」。 三、有關駐村期間、補助項目及各駐村地介紹,請參考「114年『文化部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交流計畫』-公告資料」。 受理單位: 文化部-藝術發展司 承辦人: *視覺/策展/表藝類:蔡小姐,電話02-8512-6524,電郵wyans328@moc.gov.tw *文學類:翁先生,電話02-8512-6473,電郵moc7020@moc.gov.tw *漫畫類:林小姐,電話02-8512-6697,電郵wtlin@moc.gov.tw *影視音類:吳小姐,電話02-8512-6091,電郵yoyo1331@moc.gov.tw 備註: 一、登入申請系統: 申請本部「獎補助資訊網」會員,申請成功後點選首頁右上角「會員登入」。連結至本作業要點公告網頁,點選下方「線上申請」進入線上申請系統。 二、線上填表與上傳申請資料(*無需寄送實體資料*): (一)「第一步驟:填寫申請資料」,輸入個人資料,並點選「是否已詳讀並願遵守該要點之相關規範及核銷結案規定」(無兵役或其他法律限制出國切結聲明)後,再點選「案件儲存」。 (二)「第二步驟:附檔上傳」,上傳「01駐村申請計畫書(中文及英文)」、「02作品清單」及「身分證影本(正反面)」,上傳後請點選「案件儲存」,完成申請資料上傳。 (三)「第三步驟:確認送出」,請點選「確認送出」,待收到系統電子郵件通知「承辦人『已收件』」,即完成線上申請作業,無需寄送實體資料。
截止日期 2024.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