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藝術進駐網

圖片來源:蕭壠文化園區

我國自2000年開始,文化部(文建會時期)以文化內容進行國民外交,與美國、法國、澳洲、捷克等地的藝術村結盟,每年徵選、補助多位藝術家出國進行駐村交流,讓他們在異文化中激發更多創作靈感。隨著2001年國內第一個公辦藝術村—臺北國際藝術村的出現,在這十餘年的期間裏陸續有民間團體、地方縣市政府利用閒置空間,進行藝術村的規劃和營運,讓藝術村在各地扮演文化交流、引動在地藝術活水的重要角色。藝術村的多元價值愈來愈受藝文創作者與公私立單位的重視,更多藝術進駐的交流計畫在國內各地萌芽與轉動。

 

文化部期望透過「藝術進駐網」的建置,彙整國內與國外藝術村資訊,以簡便明瞭的網站規劃以及雙語資訊,提供國內外藝術家、策展人及藝文相關機構等交流管道與服務。此外,這個平台也將具體說明文化部對於藝術村的相關政策與獎助,並透過歷年參與計畫的藝術家資料庫建置,介紹國際藝術村、藝術交流之實質效益,經由回國藝術家駐村經驗與心得的分享,鼓勵有需求的藝術創作者申請出國駐村、開拓視野、豐富創作能量,刺激並活絡臺灣的藝文環境與成長。

 

 

為什麼會有藝術村?

 

起源於歐洲的藝術村(Artist-in-residency),原為貴族邀請藝文創作者在其莊園裡進行創作、發表之形式,共同討論生命意義、增添生活樂趣,19世紀以後,大型企業、學校或基金會,提供空間和資金,鼓勵藝文創作者進駐,對當時大肆擴張的工業發展帶來不同的啟發。

 

20世紀末期,隨著國際交通便捷,不同國籍的藝術家在各地遊走,尋找新的文化體驗和創作刺激,藝術村逐漸成為國際文化交流的重要場所;其潛藏著各種新型態實驗創作及資訊,吸引策展人注目,藝術村更成為藝術資訊交換的重要場域。此外,藝術村的型態不再拘泥於由出資者設定的時間與空間,或是志同道合藝術家所創造的群聚環境,或是藝術家主持的小型藝術空間油然而生,藝術家與許多藝術計畫在不同的區域間遊走,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中激盪新的創意能量。

 

到了21世紀,藝術村的多元樣貌已經無法再用「藝術村」這三個字含括。國際上有關藝術村的重要組織,包括Res Artis(歐洲)、Trans Artists(荷蘭)、Alliance of Artists’ Community (美國)和Triangle Network(英國)對藝術村的定義也越來越廣,藝術村並非只單純提供進駐與創作,更注重藝術創作者跨地區、跨領域的對話、交流及相互影響所帶來的正面能量。



藝術村營運

 

文化部為鼓勵辦理各類型文化相關展覽及活動,協助國內公私立藝術村相關機構辦理人才駐村國際交流計畫,與改善藝術村創作設備暨設施,特訂定「文化部藝術村營運扶植補助作業要點」;此要點所稱藝術村,係指常態性辦理國內外各類型文化相關人才進駐、創作、交流之藝文場域。

 

文化部藝術村營運扶植補助作業要點

 

 

選送藝術家出國駐村

 

為培育各類型文化人才,鼓勵其出國從事駐村創作與交流,文化部特定「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交流計畫作業要點」,每年度補助文化人才若干,分赴與本部簽約之各國藝術村駐村(館)。受理申請時間為前年度9月份間,為期1個月。每年度受理申請梯次與確切時間,請依文化部公告。

 

文化部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交流計畫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