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藝術游擊」藝術家馬祖駐村徵選
一、創作主題
由創作者自訂,須以馬祖為主題,專為馬祖創作具在地性、富含地方關懷與貢獻的作品為佳,期望創作能有後續之延續性發展。
二、駐村地點與人數
(一)進駐時間:113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分二梯次進駐,每梯次期間1個月。每人駐村天數至少25日,最多30日,每一位藝術家以單一梯次一地點為限。
(二)預設駐村地點與人數:每梯次徵選5名,共計10名。(其中1名優先保留予112年「璞玉發光-全國藝術行銷活動」競賽得獎者)(連江縣北竿 西莒 東莒)
三、駐村申請資格:
(一)對象:限年滿20歲至45歲(西元1978-2003年出生)之本國籍藝術創作者。曾參與108-112年駐村之藝術家不再受理報名。
(二)類別:不限藝術創作類型。
(三)受理申請時間:113年6月5日9:00至6月25日17:00止。
(四)報名方式
1.僅接受網路報名,申請者請於申請截止前完成檔案上傳與線上申請。填表請勿變更表格項目與內容,不符合表格格式項目者不納入審查。
2.申請者需上傳申請表之PDF檔與WORD檔,以電子檔案上傳,以供甄選參考:
(1)申請表1-個人資料與切結書(如獲入選者,須提供切結書正本)。
(2)申請表2-駐村計畫書與個人創作經歷
其他內容詳見徵選簡章(下載請至https://www.nhclac.gov.tw/)
進駐期間 | 113年9月、10月各1梯次,每梯次進駐1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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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津貼 | 每日新臺幣850元之生活津貼,最高以30日為限,最高支付25,500元(含個人所得稅及二代健保費)。 |
單位提供 | 補貼離島交通費上限新臺幣13,000元、創作材料與器材租用費上限新臺幣12,000元,免費的住宿空間。 |
申請方式 | 線上報名 |
審查機制 | 公開甄選,由機關邀聘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委員會,依提案之計畫內容進行審查,審查結果由入圍者中擇定正取與備選者。 |
藝術家回饋方案 | (一)行前說明會(線上會議)1場。 入選者須參與「駐村行前說明會」,說明會將針對駐村相關事項作行前說明。 (二)見面會1場。 參與由進駐社區辦理之導覽與見面會。 (三)教育推廣活動1場(可結合成果發表辦理)。 可採用「工作坊」或「文化體驗教育」等形式,在駐點區域或學校辦理至少1場教育推廣活動。 (四)公開成果發表(展演)1場。 駐村最後一週需辦理一次的公開成果展演發表(若為靜態展覽至少5日) (五)駐村成果報告1份。 駐村結束後,需提交駐村成果報告(內含駐村過程與執行紀錄、創作成果及感想與照片若干)與授權書。 入選者於個人宣傳社群平台發布相關活動貼文時,須標註本館全銜(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與本計畫名稱(藝術游擊馬祖駐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