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臺中清水眷村文化園區-微衛星實驗創作基地】駐村藝術家徵選
截止日期 | 2022.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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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公告日期 | 預計於五月底六月初 |
網站 | 111年【臺中清水眷村文化園區-微衛星實驗創作基地】駐村藝術家徵選網站 |
進駐單位介紹 |
臺中清水眷村文化園區 藝術聚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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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眷村文化園區因具有「聚落建築群」文資身分且位處市定遺址「清水中社考古遺址」範圍,受文化資產保存法等相關法令規定限制,不得任意進行損壞結構及地面以下之挖掘、翻土等破壞地形地貌或原景觀風貌行為,對於藝術家現地創作上勢必有一定程度的「限制」。如何在當代藝術發展脈絡中,透過新型態的駐村方式,讓藝術家在「現地」與「限制」的二種因素上發展出屬於當地性的作品語彙,深入地方,蒐集故事與材料進行個人(團體)的創作或共創,也是本年度邀請藝術家一起來探討的課題。
「現地創作」主題目的也是為了讓當代藝術創作者,能夠浸入清眷時空環境,思考、觀察、認識這片土地上的建築體及地景,與時代歷史緊密相連;而「清眷是什麼?」如何進入「現地創作」的思維?什麼作品才是與清眷連結,而非只是另一個裝置作品被移植到另一個駐地場域而已。因此,今年的「現地創作」主題另一個企圖是邀請清眷駐村藝術家們重新思考「什麼才是當代藝術創作與駐村行為?」,是只有作品的產出才叫藝術?或是利用場域空間進行觀察後的變異後創作?抑或是一種思考?
申請資格:
1.凡年滿20歲,為獨立創作者或2人以上組成之藝術創作團隊。
2.具備二年以上藝文相關學經歷,不限國籍(惟非中華民國國籍者,須遵守『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並自行處理護照、簽證及日常生活等問題)。
註:曾入選本園區駐村計畫之個人或團體,自駐村期滿後起算2年內不得申請。
權利與義務:
1.進駐空間須每月至少進駐15天,每月至少對外開放8天(其中應含2個以上周六、日),駐村期間不限制創作使用時間。本局若進行環境清潔、消防及館舍等維護作業,須配合關閉。
2.進駐期間,須參與本局舉辦之藝文推廣交流、藝術家聯合開放日、參與至少1場次本園區服務中心辦理之「社區計畫」及節慶相關活動(如2022臺中眷村文化節),並配合開放工作室。
3.進駐期間,對外開放舉辦至少一場創作工坊或座談會(可聯合辦理),會後需送相關紀錄至本局備查。
4.於10月期間辦理駐村藝術家創作成果展演發表(原則以聯展方式展出,可視創作者展出媒材或形式調整)。
5.進駐期間應確實執行進駐計畫內容,包含回饋計畫、創作計畫等。進駐期滿前15日並應繳交成果紀錄乙份(包含書面資料及電子檔)。
進駐期間 | 2022年7月1日-2022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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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域媒材 | 其他類, 工藝類, 社區營造類, 表演藝術類, 視覺藝術類 |
補助津貼 | 駐村期間補助創作材料費新臺幣3萬元 (檢據核銷,按月撥付);駐村 期間提供創作成果展演發表活動執行費新臺幣9萬元(分2期撥付,第1期於進駐修正計畫書核備後撥付新臺幣4萬元,第二期於10月創作成果展演開展/開演後撥付新臺幣5萬元)。 |
申請方式 | 即日起至111年4月29日截止(以郵戳或收件時間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若需檢視現地,請電洽預約時間)。 詳情請點閱 (簡章下載_:https://www.tcsac.gov.tw/News/News_More?id=d274b00eafff4e60a9fe65ef2a97d0e8) |
審查機制 | 徵選方式:分為初審及複審兩階段。 (一)初審:資格審查。 (二)複審:由臺中市政府文化局邀請專家學者及本局代表組成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 |
藝術家回饋方案 | 由藝術家自行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