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提供 |
(一)進駐補助款:進駐的藝術團隊/個人可獲補助進駐津貼(以上均內含個人所得稅、二代健保費),每案每月補助上限新台幣 30,000 元整,至多補助 8 個月,依實際進駐情況彈性調整之。(二) 創作素材補助款:藝術家進駐期間應於主辦單位指定地點舉辦實驗發展歷程發表活動,實驗預算上限為每案新台幣 64,000 元整(含稅);所需支出包含為發展科技研發與藝術結合的實驗所需耗材等。(三) 科藝創作核心技術支援:此次徵件獲補助進駐的藝術團隊/個人,將有機會接觸工研院實驗室先進高科技設備、儀器、專業人員,並與三大主題實驗室密切交流,定期進行藝術家與研發同仁之技術觀摩、體驗與創作的討論。(四) 本案進駐團隊代表取得工研院短期研究人員身分,於 109 年 8 月開始進駐工研院實驗室,最長不超過 110 年 4 月。藝術團體/個人於進駐期間,可憑證出入院區,並享有等同於工研院員工之各項服務,包括公共空間、設施與員工餐廳,有住宿需求者,主辦單位可協助申請工研院員工宿舍(住宿費由申請者自付),以期藝術家能專注於院內科技研發環境之了解與體驗。 |
藝術家回饋方案 |
進駐團隊於整體計畫期程中,平均每週應進駐一天至一天半。其他時間採預約模式,由藝術家與實驗室依需求安排;藝術家於進駐期間須配合辦理一場公開分享會與一場期末成果發表會(暫訂 110 年 6 月),並出席執行團隊安排之其他實驗室參訪活動;科藝創作發展歷程,主辦單位須進行紀錄片之實景側拍與訪談拍攝;獲徵選計畫所進行之相關對外活動,於平面、電子媒體宣傳時,須在顯著位置標註「文化部」與「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logo 或文字字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