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活動

圖片來源:駐村藝術家 魏澤

橫山書藝獎

橫山書藝獎
【宗旨】
鼓勵富有時代精神,具開拓性觀點、議題、形式、內容的書法藝術展覽及書藝創作實踐。

【提名與報名辦法】
橫山書藝獎以提名和報名雙軌制進行,於2018年6月1日後至2021年6月30日間展出,以書藝為題之展覽皆可參加。

●提名辦法:
1.由館方邀請專家學者擔任提名人,蒐集、發掘符合本獎項獎勵之書藝展覽,進行提名。
2.受提名之展覽不限展出地點,不限個展或聯展。

●報名辦法:
1.線上報名:報名者須於報名截止日前至橫山獎網站填寫報名表,並上傳展覽之相關紀錄或文件:如參與展出之藝術家名單、展覽中的作品文字介紹、展演紀錄(文字、圖像、影音)、相關評論報導文章。
2.報名資格:國內外個人或團體,凡2018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間展出,並以書藝為題之展覽皆可報名。展覽如為聯展,以一人為代表,同一展覽不得重複報名。以團體方式報名者,報名時需填寫一代表人,作為主辦單位寄發通知時之受文者及獎金發放時之具領人。
3.提交之作品資料規格:靜態圖檔:每張圖1MB,檔案格式JPG;數位作品、聲音檔、影片檔案請提供YouTube或Vimeo連結,總長度5分鐘為限,若有需要,請自行編輯精簡。

【評審辦法】
評審作業分為資格審查、初審及複審三階段。

●資格審查:書面資料審核。
●初審:由專家學者就提名與報名資料進行審查,決定入圍名單。
●複審:通過初審之展覽,由專家學者進行複審。
1.通過初審之展覽,策展人或展覽代表須出席複審會議,於會中詳述展覽策劃內容(口頭簡報15分鐘,問答15分鐘)。
2.評審時間地點由本館決定,無故不到者視同放棄當年度申請。

【獎勵方式】
●「橫山獎」1名:頒發獎金新臺幣25萬元整(含稅)、獎狀乙紙,並於2022年邀請至橫山書法藝術館以新展形式展出。
●「優選獎」3名:獲獎者頒發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含稅)、獎狀乙紙。
●「入選」數名:獲獎者頒發獎狀乙紙。

【展覽執行】
獲得「橫山獎」獎項者將受邀於橫山書法藝術館舉行展覽。展出日期由本館依展覽空間和性質協調,本館得視情況安排展覽檔期。

【注意事項】
1.受提名或報名者之展覽規劃須以書法藝術為題。
2.受提名之作品及提案與內容不得抄襲、剽竊或違反著作權之相關法律。如有著作權或其他法令糾紛涉訟,經評審委員會決議或法律程序敗訴確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提案資格。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涉。
3.獲獎者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應按給付全額扣取獎金金額10%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按給付全額扣取20%所得稅。
4.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獎項得從缺。
5.獲獎者(團隊)須參與本獎項相關之推廣活動。
6.獲獎者須與本館簽訂合約,以規範雙方權利義務。
7.參加者視為認同本辦法,報名時已詳讀所有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並另行公告之。

線上報名:https://reg.tmofa-hengshanaward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