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駐期間 |
駐村30天(預計7-8月期間) |
領域媒材 |
工藝類 |
補助津貼 |
NT$60,000 (機票、簽證、保險、住宿等費用另實支實付) |
單位提供 |
1. 駐村期間之住宿費:實報實銷。 2. 膳雜費NT$30,000。 3. 來回機票費:實報實銷。 4. 創作材料費NT$30,000。 5. 作品運送費:實報實銷。 6. 簽證費:實報實銷。 7. 包含旅遊平安險。 8. 英文翻譯人員。 以上補助費用以新臺幣現金支付,實報實銷項目皆須出示單據。 補助費用以新臺幣現金支付,實報實銷項目皆須出示單據。 |
藝術家自付 |
其他額外支出雜費、當地交通費 |
申請方式 |
請詳閱申請簡章(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WekNVdIrNWHsV6n6r9dUn_3tQdoHmmw8?fbclid=IwAR0raPrwnlMmA_9mW5Dg4BF3jukkK6wcnPXCXSL9Xv3pV4m0jDN7bqLOarg)。請備妥相關報名文件,以PDF或Word格式E-mail至 tt.artripple@gmail.com 信件主旨請註明:「申請2023臺東工藝共創與南島國際交流、策展行銷計畫- B類」,即完成報名。 |
審查機制 |
1.申請資格:45歲以下,具備臺東籍之個人,或品牌立案地址位於臺東縣內之自創品牌/業者或個人設計師品牌皆可申請參加。2.第一階段:書面資格審查 執行團隊將依照報名單位提供的書面資料進行審查。 3.第二階段:評選委員會審查通過第一階段符合資格的單位,由本案計畫主持人與協同主持人,召集顧問及策展人及縣府代表等,組成評選委員團,召開評選會議決議之。 預計共選出3名創作者出國駐村 |
藝術家回饋方案 |
1.每位駐村創作者至少創作2件作品(作品可於回國後、成果展前完成) 2.駐村創作者提供駐村心得1篇。 3.駐村作品完成後1年內須留給臺東縣政府作為相關年度成果展示*及記錄用,到期後臺東縣政府保留1件作品,其餘歸還。 *成果展示包括:參展新加坡FIND設計展(112/9/21-23)以及本計畫成果展(112/10/6-10 時程暫訂,本計畫主辦單位保有修改之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