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駐期間 |
2021 年 2 月 22 日-11 月 30 日,進駐時段共分三期,每申請單位(人 /團隊)至多進駐一期,每期至少 45 天,至多 90 天 |
補助津貼 |
創作者可申請駐村生活費及創作費(以上均含個人所得稅及二代健保費,外國人所 得稅率 6%-20%),提供額度依審查會議決議辦理,每案上限為一個月新臺幣 30,000 元整,至多提供至三個月(新台幣 90,000 元整) |
單位提供 |
入選者駐村期間應於總爺藝文中心舉辦一場創作暨成果展演,展演預算上限為新台幣 100,000 元整(含稅),所需支出(包含為完成展覽、工作坊及表演所需各式耗材及服務、施作、文宣設計、印刷、翻譯、保險、宣傳品等;不含作品運輸及個人調查所需之交通費用)由主辨單位辦理採購,非逕予入選者個人 |
藝術家自付 |
入選者之駐村生活暨創作費,依契約訂定採二期分期付款給付;所有費用支付需 符合政府機關核銷作業程序,作業程序依會計核定時間為準,請入選者提前準備 至少一個月的生活費現金(約新台幣 15,000-20,000),以便急需運用 |
申請方式 |
僅接受網路報名,申請者請上 AIR in Tainan 全球線上報名網站填具申請表,並於申請截止前完成線上申請 |
審查機制 |
公開甄選,由臺南市政府文化局遴聘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委員會,秉持客觀、公正 原則辦理審查,並基於尊重申請者之隱私權,審查會議不對外公開 |
藝術家回饋方案 |
於駐村期間舉辦理一檔成果展演、駐村成果報告書(含創作內容及感想)及完成問卷填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