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臺中清水眷村文化園區-微衛星實驗創作基地】駐村藝術家徵選
截止日期 | 2021.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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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公告日期 | 2021 年 5 月 |
網站 | 110年【臺中清水眷村文化園區-微衛星實驗創作基地】駐村藝術家徵選網站 |
進駐單位介紹 | 臺中清水眷村文化園區 藝術聚落 |
如德國哲學家班雅明所言:「講故事人的工作恰恰是以實在、實用和獨特的方式塑造經驗的原材料-自己和他人的經驗。」本次進駐計畫邀請當代藝術家進入現場,透過田野調查等資料採集及訪談工作,進一步引領公眾共同探索在地文化脈絡與歷史,感知環境場域質地,喚起空間記憶,透過記憶的循線再現/共創/建構出全新的陳述文本,做一個「說故事的人」。
鼓勵具前衛、新銳、實驗性且能突顯 藝術家個人識別性的創作計畫參與。
申請資格:
1.凡年滿20歲,為獨立創作者或2人以上組成之藝術創作團隊。
2.具備二年以上藝文相關學經歷,不限國籍。(註:曾入選本園區駐村計畫之個人或團體,自駐村期滿後起算2年內不
得申請。)
權利與義務:
1.進駐空間須每月至少進駐15天,每月至少對外開放8天(其中應含2個以上周末假日),駐村期間不限制創作使用時間。
2.進駐期間,須參與本局舉辦之藝文推廣交流、藝術家聯合開放日、現地踏查創作及節慶相關活動(如2021臺中眷村文化節),並配合開放工作室。
3.進駐期間,對外開放舉辦至少一場創作座談會(可聯合辦理),會後需送座談紀錄至本局備查。
4.於11月期間辦理駐村藝術家年末創作成果展演發表(原則以聯展方式展出,可視創作者展出媒材或形式調整)。
5.於進駐期滿前一個月內,應以書面與電子檔方式繳交進駐成果紀錄(包含文字敘述,並附照片、圖片、媒體報導等相關資料書面及電子檔各乙份)
進駐期間 | 2021年6月1日-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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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域媒材 | 其他類, 工藝類, 社區營造類, 表演藝術類, 視覺藝術類 |
補助津貼 | 1.駐村期間補助創作材料費新臺幣3萬元(實報實銷,分2期撥付);期末創作成果展演另案提供活動設計執行費新臺幣6萬元(於開展/演後1次撥付)。 2.參與台中市政府於110年10月舉辦之「2021臺中眷村文化節」,提供活動設計執行費新臺幣2萬元(本項視駐村藝術家或團隊參與意願);參與本 局辦理「現地踏查創作」,提供材料費補助新臺幣1萬元(實報實銷,1次撥付)。 |
申請方式 | 即日起至110年4月26日截止(以郵戳或收件時間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若需檢視現地,請電洽預約時間)。 詳情請點閱(簡章下載_: https://reurl.cc/l0M4pY |
審查機制 | 徵選方式:分為初審及複審兩階段。 (一)初審:資格審查。 (二)複審:由臺中市政府文化局邀請專家學者及本局代表組成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 |
藝術家回饋方案 | 由藝術家自行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