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活動期間:104年
- 活動地點:臺北北門郵局1樓(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118號)
- 聯絡資訊:
- 洽詢信箱:shelly4250@mail.post.gov.tw
- 活動網址:
連結網址 - 洽詢電話:
02-23114331 分機 6728 邱小姐
中華郵政公司為彰顯市定三級古蹟臺北郵局歷史意義及文化資產價值,並充分利用古蹟場地,提供用郵民眾富文藝氣息之空間,特提供廠商、文創團體或個人辦理展覽、演出申請,計畫內容如下所示。
一、地 點: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118號。(臺北北門郵局1樓)
展演面積:1樓部分面積132.39平方公尺,約40.048坪。
展演及布置不得超出所訂之場地範圍(詳如附件)。
二、申請方式:
(一)申請資格:得由團體(政府登記有案之藝文團體或政府機關﹑機構)或個人(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提出申請辦理聯展或個展。申請人須檢具申請表,提交送審資料﹑展演照片、展演計畫及場地擺設圖等(形式、種類不拘),以書面寄送臺北郵局審查。
(二)審查:臺北郵局彙整申請表及送審資料後,即辦理申請案件審查。
(三)通知:通過審查者,依審查結果排定時間場地,應繳納相當一日之場地清潔費用1,000元之保證金,並將相關事項通知申請人。
三、展演時間:
展演時間須配合本公司營業時間開放展演。
臺北北門郵局營業時間:
週一至週五07:30-21:00
週六:08:30-16:30
週日:08:30-12:00
四、費用收取:
申請展演經本公司排定日程後,依展演日數每日酌收場地清潔費用1,000元。未能如期展演者,應於展演時間開始前3日(上班日)通知本公司,如未於3日內前通知本公司者,即沒收保證金1,000元。
五、規範限制:
展演內容如違背本公司使用管理要點、蓄意攻擊他人或違善良風俗,本公司得視情況暫停全部或部分展演。
六、場地布置:
場地布置由申請人自行負責,本公司協助之,布置作業須於展演前一日完成,並請配合臺北郵局營業時間作業。
布置場地時請勿破壞或變動古蹟原有設施,並嚴禁使用鐵釘﹑雙面膠、膠水等毀損古蹟牆面等工具。如有毀損或破壞古蹟內設施,申請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及其相關法律責任。
七、相關規定:
(一)展演期間,申請人應派相關人員維護展演品,本公司不負展品看管責任。展演作品之包裝、運送、保險,由展出單位自行負責。展演期間作品如有毀損或遺失,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二)展演結束,展品及張貼物應於當日拆除運回,並清理場地恢復原狀,逾期本公司不負保管責任。如有損壞原有設施應負修復之責。展演宣傳事宜,由展演單位自行負責,並須經本公司審核通過。
(三)展演現場不得有標價及買賣商業行為。
八、聯 絡 人:
收件地址:11012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114號
臺北郵局-勞安總務科庶務股
電話:02-23114331分機6728 邱小姐
Email:shelly4250@mail.post.gov.tw
傳真:02-238252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