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地點:臺南市
- 截止日期:2017-09-04
- 領域:表演藝術,視覺藝術,跨領域
- 駐村期間:至多3個月(共三期:2018.1.16-4.16、2018.4.30-7.30、2018.9.1-11.30)
- 經費補助:可申請生活費及創作費,每月補助上限為30,000元,至多補助三個月(新台幣90,000元)
- 駐村單位提供:住宿
- 藝術家自付:補助金總額千分之一印花稅金
- 官網:
http://tyart.tnc.gov.tw/ - 駐村計畫:
http://air-culture.tainan.gov.tw/

臺南市總爺藝文中心,是融合了舊糖廠日式建築和多元文化的獨特場域。為提供藝術家優質創作環境、活絡臺南與國際藝術交流,臺南市政府文化局以總爺藝文中心為據點,提供專業藝術家創作空間,並透過藝術家與附近居民的交流互動,培育臺南藝術文化人才,使歷史古蹟不再只是單純的展示空間,而是真正活絡在地文化與國際藝術交流的匯集之處。
2018年度進駐計畫主題為「現地製作藝術」(Site-Specific Art),不限創作材質,特別歡迎視覺藝術、表演藝術及跨領創作者進行申請,申請者需具備英文或中文至少一種語言溝通能力。
藝術家駐村期間應於總爺藝文中心辦理創作及成果展演,主辦單位將會負擔展演所需支出(預算上限為新台幣 100,000 元含稅),且繳交駐村成果報告書(含創作內容及感想)及完成問卷填寫。
詳請見附件計畫簡章。
